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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作者:jlei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12/11 11:26:55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12月9日从湖南省统计局获悉,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调查,目的在于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经济家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据省统计局负责人介绍,这次普查是我国统计史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最为广泛的一次社会调查实践,普查方式发生了根本变革。调查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动员力量之多、技术要求之高、工作难度之大,是历次普查所少有的。目前组织准备已全面落实。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全部组建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组织等也成立了相应的普查机构。乡镇、街办、村委会、居委会抽调和选聘了9万多名的基层普查员队伍;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和被调查单位也相应确定了专职和兼职普查员,全省形成了一支总数近10万人的普查队伍。

  从2014年1月1日起,普查工作将进入现场登记阶段。届时,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单位空间定位和基本信息核实。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由于这次经济普查技术要求很高,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从9月开始,全省近10万名基层普查人员上门入户展开“地毯式”的单位核查,目前已初步完成入户摸底、数据审核和初步汇总。11月初,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对达规模的600多家企业进行了申报审批,纳入“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抓住了普查工作的“牛鼻子”。全省普查区划分及电子地图绘制工作也在11月份基本完成,共划分普查区、普查小区近5万个。

  希望全省经济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数据,配合做好核查与登记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依法严格保密。要携手合作,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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