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适时出台生育政策调整方案”的表态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称,“单独二胎”(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或许会先重启。
11月16日,湖南省人口和计生委主任詹鸣表示,将向省政府建议,提请省人大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内容,同时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积极推动“单独二胎”政策尽早在湖南实施。“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生育政策的重要内容。
目前,湖南人口总量为7180万人,占全国人口总量13.35亿的5.38%,在全国各省区市中位列第7。人口密度为339人/平方公里,比全国139人/平方公里多出200人。目前世界人口总量约为71亿,平均每100人中就有一个湖南人。当前及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湖南年均人口净增长约为55万-60万左右,相当于每年要净增加一个中等偏上县的人口。
那么,“单独二胎”政策什么时候在湖南实施?詹鸣表示,中央的《决定》是11月15日正式发布的,在湖南落地还需要完成一些必需的法定程序,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生育政策的条款需要修改。对此,省计生委将向省政府建议迅速启动相关程序,提请省人大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内容,同时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积极推动“单独二胎”政策尽早在湖南依法、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
湖南省深圳商会和您一起了解什么是“单独二胎”
“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计划生育今年成为热点话题,多位委员和党派提案都涉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
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如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患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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