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2012年9月1日以后出厂上户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车不高于100公里/小时的限速装置安装率要达100%。
全省三类及以上客运班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要达100%,卧铺客车视频装置、通行高速公路客运车辆座椅安全带安装率要达100%。鼓励农村客运车辆、渣土车、出租车、城市公交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要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跨省长途客运班线,严禁新增卧铺客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逐步实现卧铺客车全部退出市场的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此次,湖南省此规定,则更是为了严控客车安全,减少事故,预防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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