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商会的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和拥护本商会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商会; (三)对企业管理有专门研究,或在实际工作中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社会影响的经济工作者;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商会秘书处审查资格后报经理事会通过; (三)由商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免费参加本商会固定活动,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峰会等其他活动; (二) 优先获得本商会服务; (三)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 对本会有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会员数据库共享; (六)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商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商会的形象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关心本商会的工作,随时向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关心、支持湖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 (七)积极参加本商会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取消会籍。
第七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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